2009年2月10日 星期二

餅餅被歧視


 3 姑姐返左香港,諗住呢個星期日,落樓下 BBQ。咪帶埋 Biscuit 到會所 book 場!


完成手續後,順便停係佈告版前,睇下興趣班簡介!點知有職員表示,會所範圍不準帶寵物入內!



阿娘反問?會所外冇貼上不準携帶寵物。亦巳依足最新住户通告內容,為寵物牽上繩帶!有何不妥?阿娘請那職員,查清楚大廈公契內容!再行規勸。


職員打電話向上級請示後,便再沒有出聲了。




Biscuit 所住嘅屋苑,設有寵物主人會,大廈公契容許飼養寵物。很多主人約埋一齊放狗,寵物受到應有嘅尊重!



真係唔明,職員執生程度咁低,公關技巧差勁!阿娘都攪不清楚,會所到底俾唔俾寵物入內?那職員並沒有向阿娘解說,與上級對話後嘅答案!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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