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年3月23日 星期五

悼!曾國恆英勇長官

 Curious:Mummy一直好想就尖沙咀槍擊案發表意見,借俾你嘞!唔駛還 ga!

法醫指曾國恒中槍後未即時致命  (22/3/07) 節錄内容

法醫黃漢文指,曾國恒當時不會即時死亡,子彈由左耳前方進入頭部,去到喉嚨後方撞向頸椎,轉向射到右內頸,切斷大動脈、靜脈及神經線。由於腦部與中樞神經系統未受影響,仍然清醒,有活動能力,亦解釋到曾國恒為何可以連開五槍,並且將槍放回槍袋及呼救。

法醫表示,以分鐘計的一段時間後,由於持續失血,導致低血壓及休克,加上曾國恒臉部骨折,血液流入口腔及呼吸道,法醫形容,就如遇溺一樣。

根據曾國恒中槍位置,法醫推斷,開槍的人較曾國恒高,又或者站於較高的位置。另一個可能就是曾國恒當時不是站立,或者處於低位,有可能是冼家強中槍後,撞跌曾國恒,又或者曾國恒聽到槍聲後蹲下。

 

死因研訊主任陸貽信問法醫,隧道牆壁發現血濺高度23厘米的血跡,估計是否屬於曾國恒,法醫就表示,與曾國恒在較低位置中槍的推斷吻合。憑著曾國恒傷口的火藥「紋案」,法醫亦推斷,開槍距離在1厘米至105厘米。

代表徐步高    母親的大律師葉賜豪就問法醫,冼家強口供提到,見到可疑男子時,對方站於樓梯高一級,若曾國恒站於該位置,開槍距離是否吻合。法醫回答,若對方踏前一步舉槍,就會造成這些「紋案」。法醫又表示,根據子彈痕跡推斷,對方一定要在平台範圍開槍,相信沒有可能有第四者在較高位置開槍。

Mummy:曾國恆長官,臨死前奮力抗敵,加倍英勇。香港又少了一位,忠心保護市民的警員。而另位徐長官,本來也是好警員,但 ........

一直有追看呢單案,從不相信徐長官係「魔警」。到開始懷疑,人是有忍藏性格。徐家受害人是徐太、徐小妹妹,因為一個枕邊人,完完全全係雙重性格,在外面竟是一個這樣的人。

經過一年時間洗禮,相信徐家巳逐步接受事實。單案點判,公眾早巳判審徐長官!此案返映人性的一面,失意真的會令人入魔道,那魔我地更加要注意,心理健康!



 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